在台灣一年抽用的地下水量可高達約70億m3 左右(1992年資料),而水庫一年只能提供約30~40億m3,因此把地下水當作一般水資源之使用是相當大的。然而地下水卻因長期透支(抽用量大於地下水補注量)使用,造成許多沿海地區產生地層下陷(subsidence)、海水入侵(sea water intrusion)、土壤鹽化(soil salinization)等問題。許多地區土壤不但無法耕作,甚至植物都很難生長了。為了避免發生超抽地下水之災害,有效管理地下水資源是相當重要的,以台北地區地下水資源為例,約自從1950~1960年代起,因為都市發展引發大量抽取地下水,而致有嚴重地層下陷發生。所幸因水資源規劃與管制得宜,近些年原下陷嚴重地區已有良好控制。然而部分地區因產業型態轉變及工程開發需求,地層下陷友有逐漸往內陸趨勢(如彰化地區)。